有效的癫痫治疗,正确的诊断和分类是前提。癫痫的诊断有时很困难,需经多次就诊观察和脑电图检查方能确诊。临床一定要严格鉴别癫痫和非癫痫发作,并非每一个类似痫性的发作的表现就是癫痫,如果鲁莽地作出诊断,其对患者和家属的影响往往会意想不到的严重,个别的甚至会影响患者一生,这方面的例子很多。对于小儿惊厥、小中风发作、阵发性晕厥等疾病,特别是伴有意识障碍者,一定要严格观察和详细分析,以免误诊。
临床上有不少对抗癫痫西药疗效不满意的患者,或过于担心西药副作用的病人,也有临床诊断为"难治性癫痫"者,最后往往求治于中医,这时不要盲目自大,要考虑经过抗癫痫药物治疗无效是否存在诊断问题。如果诊断正确,还应当明确其发作类型,因癫痫综合征和发作类型与用药有关。结合西药及中医非药物治疗等方法,进行综合治疗。
目前对癫痫的治疗手段,仍是以中西医内科药物治疗为主。但由于癫痫本身的复杂性,虽然绝大多数病人都进行过药物治疗,但有相当一部分病人忍受着不能控制发作和药物不良影响的双重痛苦。另外不遵循因人、因地、因时的辩证论治原则,缺乏个体化的治疗方案也是较为普遍的问题。不少医生用药无原则,只根据经验和习惯来用药,无论何种发作类型,统统选取用苯妥英钠,这样对于失神和肌阵挛发作,非但无效,反而加重发作。在用药剂量上千篇一律,多个药物联合使用,不但造成相互的不良作用,疗效降低,中毒增加,还增加了病人的经济和心理负担。另外忽视药物在体内的吸收、代谢的规律,频繁地更换药物和停用药物。如苯巴比妥半衰期长,口服后需经2~3周才能达到稳态,3天时间只不过积累了药物的10%,过早停药,当然难以奏效,因而宣判该药无效为时过早。或药物有效就急忙撤药,结果导致发作反复或癫痫持续状态。
应该凡是能够控制癫痫发作的药物都应该叫抗癫痫药。理想的抗癫痫药物应该具备以下特征,即抗痫谱广,抗痫强度大,疗效好,毒副作用小,价格低廉,资源丰富。从上述要求看,尚没有任何一种西药能够达到上述标准。有些学者认为中药可能有希望,但目前也没有符合上述要求且经得起重复的中药和复方出现。
医患结合是有效治疗的保证
癫痫病人的治疗必须包括患者对于自己病情的全面了解,及其家属所需的全面生活调理方面的有关知识,家属要知道如何处理癫痫病人的生活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困难。抗癫痫治疗效果与医生抗癫痫药物的合理应用及患者、家庭能否密切配合有很大的关系。如合理应用抗癫痫药物,能完全控制发作者约占50%,能减少或减轻发作者达到35%,无效者仅为15%左右。药物治疗未能取得成功的原因虽多,但主要是药物选择不当,药物剂量不足,或给药方法不妥,或频繁地更换药物,或过早地减药、停药等因素。因此,在应用药治疗前,要让患者和家属熟悉与掌握抗癫痫药物的使用原则、药物种类、药物的副作用与毒性等,对于个别患者有明显的发作诱因素,避免诱因也是减少发作的关键。另外,还要坚持从整体出现,中西医结合治疗,发挥我国治痫的独特优势,才能收到更好的治疗效果。
尽早、合理治疗
由于癫痫诊断的对初期患者诊断的慎重和困难,所以对早期抗癫痫西药治疗的意见尚难统一。一般说来,首次发作后大部分病人会再发,再发危险性在头半年最大,随后可下降。头两年内同有控制的,第3年治疗更困难,所以以早治为佳。尽早治疗不是说一有惊厥发作就盲目开始服药,因惊厥发作是自缓性的,而有的病人可能终生只发作一次。因为究竟几次发作和开始服抗癫痫西药的治疗存在争论,这时可首先进行中医治疗,因为中医诊断以症状学为主,中药的毒副作用相对较小,中医可以在单纯症状诊断的条件下,辩证用药进行治疗,并严格观察和随访。对于惊厥发作的患者,即使只发作一次,也要考虑"痰、瘀、火"等病机蓄存因素的存在,辩证防治其"风动"病理因素,这是中医治痫的优势之一。同时应结合西医尽快明确诊断。对于需结合西药治疗者,不管是否发现病因治疗的指征,一般认为只要有两次以上的痫性发作,均应及时进行药物治疗来控制发作。由于抗癫痫药物的治疗应用时间较长,在服用过程中可以发生一些毒副作用,故常需配合定期临床和实验检查。由于抗癫痫药物的治疗,对控制本病发作至关重要,所以,抗癫痫的药物治疗仍占主导地位。但不应过分强调和夸大非药物治疗,而在药治疗为主的同时,配合针灸、推拿、心理、饮食等治疗手段。临床上在应用中西药物抗癫痫治疗时,总的原则是使用最少的药物和最小的药物剂量,又能够完全控制癫痫发作。同时,在应用药物过程中又尽量避免不发生明显的毒副作用,而且药源供应充足,价格低廉。
坚持长期用药,不能随意或频繁更换药物
癫痫病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治疗用药要系统完整。未按医嘱服够剂量是癫痫复发的常见原因,突然停药可引起癫痫持续状态。有时发作控制一段时间,患者以为疾病已经痊愈,自行停药后癫痫复发,又再服用原量,有的已不能再象以前一样很好控制发作,故坚持治疗十分重要。也就是说,抗癫痫药物必须长期、不间断、定时、按量服用,一般至少要服用2~3年左右,有时需要3~4年,甚至更长的时间,直至发作已完全控制,方可逐渐减药,停药时间一般要求在半年内完成。如用苯妥英钠0.1g,每日3次,发作已控制,服用2~3年后,可改服用0.1g,每日2次;继续若干月,病情仍稳定,可改服每日1次;再继续若干月,如无发作,方可停药。即使服用中药或伴发其它疾病,一般也应征得医生同意才能改变治疗方案。有时白天忘记服药,可在晚间补足,使每日剂量保持恒定,以维持稳定有效的血药浓度。
一般开始用量宜小,逐渐调整,即能控制发作,又不产生中毒反应为宜。在休止期不要间断服药,不规律服药是不能控制发作的主要原因。有学者认为完全不服药比不规则服药或许还要安全。
用某种药物治疗,经过一段时间观察确认无效时,需要更换药物,更换药物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一次剂量的新药,更换一次原来服用的药物剂量,例如原来服用苯妥英钠0.1g,每日3次,拟更换苯巴比妥时,第一周每天减一次妥妥英钠,加服苯巴比妥1次,第二周再更换一次,第三周即改为每日3次苯巴比妥;另外一种方法是维持原来用的药物,逐渐地增加新药,以每周增加一次为宜,待二药合并治疗取得效果时,可以逐渐减去原药。减去原药效果不好时,可合并治疗。在服药过程中,一般应遵循每日2~3次,以保持血液内药物的有效浓度,部分患者可根据发作情况决定服药时间和次数,如仅在夜晚发作,则可在每天晚间睡前给药1次。如仅在白天发作1次,则可早晨服药1次。女性病人在月经期发作或发作频繁,应在此期间多给药物。个别病人发作频繁,亦可每日4次服药。总之,没有摸清发作规律之前,要每日3次服药为宜,适合的次数和剂量是因人而异,也是逐渐摸索得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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